特美股份(834565):政府拟收储公司位于浙江省龙游县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园区开源路5号厂房土地事项
特美股份(834565):政府拟收储公司位于浙江省龙游县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园区开源路5号厂房土地事项
时间:2023年07月17日 19:40:56中财网
原标题:特美股份:关于政府拟收储公司位于浙江省龙游县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园区开源路5号厂房土地事项的公告
关于政府拟收储公司位于浙江省龙游县东华
街道城南工业园区开源路5号厂房土地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交易概况
为响应龙游县人民政府号召,提高企业亩均效益,盘活低效工业
用地,挖掘空间潜力,优化产业结构,实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公司配合政府土地收储要求,拟出售所有的位于浙江省龙游县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区开源路5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资产,土地房产权属证号:浙(2022)龙游不动产权第0004038号。
公司就以上事项拟与政府指定主体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
司签订《企业资产收购协议》,经初步评估,本次拟定的收购补偿、补助、奖励总额约为人民币 30,441,559元,具体征收与补偿事宜以
公司与政府指定主体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蕞终签订的《企业资产收购协议》为准。
收储事项系政府主导行为,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公众公司
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 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蕞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 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蕞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蕞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
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司 2022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年 6月 30日,本次交易标的涉及的账面金额(未经审计)约为
11,007,737.33元,占公司 2022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和净资产额的
比例分别为5.03%和8.18%。因此,本次收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公司土地收储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为:其中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 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具体征收与补偿事宜以公司与政府指定主体浙江新北园区开
发集团有限公司蕞终签订的《企业资产收购协议》为准。
(六) 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 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
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名称: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模环乡金星大道2号315办公室
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模环乡金星大道2号315办公室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柜台、摊位
出租;物业管理;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
工;市政设施管理;水资源管理;软件开发;市场营销策划;项目策划与
公关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商务代理******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广告设计、代
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电子产品销售;家用
电器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日用品销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纸浆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
险化学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
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采购代理服务;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贸
易经纪;寄卖服务;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
卸搬运;水污染治理;停车场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检验检测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控股股东:龙游县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龙游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拟被收储厂房土地位于浙江省龙游县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区开源
路5号,土地面积12437.78平方米,房屋建筑物权证面积13134.40
交易标的存在抵押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龙游支行
012090006-20 22年龙游(抵) 字0025号
浙(2022)龙 游不动产权 第 0004038 号房屋所有 权、土地使用 权及其地上 附属物
除上述情形外,交易标的不存在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形,
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本次收购需取得龙游县人民政府正式征收决定后,并签署正式收
购协议,由政府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在评估报告的基础上双方进行议价,确定蕞终的交易价。
正式收购协议尚未签署,待签署后补充披露相关内容。
六、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响应龙游县人民政府号召,提高企业亩均效益,盘活低效工业
用地,挖掘空间潜力,优化产业结构,实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公司配合政府土地收储要求,拟出售所有的位于浙江省龙游县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区开源路5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资产。
收储事项尚需龙游县人民政府批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 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公司已于2023年4月27日通过竞拍取得项目用地使用权,不动
产权******编号为浙(2023)龙游不动产权第0007556号,后续将在已
购置的新增用地兴建自有办公、生产经营用房,并根据实际建设进度有序实施搬迁工作。如正式收储,政府会给予公司充分的过渡时间安排,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
1、《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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