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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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本资料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东法制盛邦(深圳)律师事务所
(一)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租赁、销售; (二)经营管理停车场; (三)承接各类建筑设计、工程建设监理、建材购销、楼宇机电设 备安装、维修、建筑装饰、园林绿化、楼宇代建、物业管理、进出口贸易和国内贸易; (四)饮食服务业、旅馆业、旅游业、国内商贸业、物资供销业、电力生产、交通运输、工业、仓储、医疗卫生、投资等; (五)公司董事会决定,并经公司登记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物业租赁及管理业务。作为深圳地产龙头,公司土地储备极为丰厚,正在销售新开发楼盘13万平方米,规划开发土地面积20.5万平方米,另外还有22.5万平方米的储备土地资源。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于1993年7月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府办复(1993)724号文批准,在原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总公司的基础上改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A股及B股分别于1993年9月15日及1994年1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1994年8月31日,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B股作为一级有保荐ADR在纽约柜台市场挂牌交易。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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