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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槟城总领馆提醒中国公民在马来西亚出入境时及时申报相关物品

  驻槟城总领馆提醒中国公民,马来西亚海关自2023年5月起执行以下新规定。中国公民在马出入境时需申报并缴纳税款的物品有:轮胎和内胎;香烟;烟草制品;烟斗(包括烟斗碗);电子烟和相关个人电子烟装置;无论是否含有尼古丁,通过电子烟和电子烟装置吸烟的液体或凝胶形式的制剂。

  出入境者若携带相当于1万美元及以上的现金或旅行支票出入境,必须填写海关第7号表格(Customs Form No. 7)进行申报,此表格在马来西亚各个出入境点的海关柜台均可领取。在通过出入境关卡时,没有携带任何需要申报或被禁止物品的出入境者,可使用绿色通道,反之则经过红色通道申报携带品。

  下列为入境马来西亚时的豁免征税物品清单:

  入境者只能使用信用卡或借记卡在海关柜台缴付税款,若未缴付税款,有关被征税的物品将被执法人员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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